房屋局: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後 受影響劏房戶可申請過渡性房屋

房屋局建議在過渡性房屋新增「丙類租戶」類別,為受「簡樸房」規管制度影響的分間單位住戶提供短暫居所。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,沒有擁有任何住宅物業;並須為已在有關分間單位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住戶,他們要提供有效證明,例如房屋局發出有關「簡樸房」執法行動的文件,或註冊社工發出的推薦文件。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,民建聯議員鄭泳舜關注《簡樸房條例草案》預計明年3月才實施,而在條例正式實施前,可能已有業主計劃將分間單位改裝,以符合「簡樸房」的要求,詢問政府「丙類租戶」是否可照顧在條例實施前,被迫遷離分間單位的租戶,以及會有那些額外資源,鼓勵他們申請過渡屋單位。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表示,「丙類租戶」在立法會正式通過《簡樸房條例草案》後就可以申請,相信能夠照顧在條例正式實施前,已要遷離分間單位的人士。政府已設立6隊區域服務隊,他們會到劏房進行探訪及宣傳,亦會協助有需要人士申請及介紹適合的過渡房屋。 議員梁文廣關注,租戶未必有任何證明或社工推薦文件,建議當局考慮設立範本,讓有需要的租戶,提供予分間單位業主簽署作為證明,以簡化相關程序。 戴尚誠回應表示,會考慮議員意見,是否將可推薦的人士擴展,強調會盡量彈性處理,當局並非鐵板一塊,又指有關證明只是希望防止有人濫用房屋資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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